济南市槐荫区环境保护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的公告
为更好地开展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4名。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无不良行为。
(二)具备岗位所需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从事岗位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7年2月15日至2月17日。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填写好的《济南市槐荫区环境保护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jpg电子版个人证件照(彩色)、学历证书、身份证、专业等级(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为“所报岗位+名字”文件格式,于2017年2月17日16时前,发送至邮箱hyhbbgs@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槐荫区环保局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将于2月20日前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未通过初审者不再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济南市槐荫区环境保护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相关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通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直接进行面试。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需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形式。考试工作由区环保局组成考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与岗位相适应的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以及综合能力的面试。面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现场公布成绩,等额确定综合考察及体检人选。因个人弃权或综合考察及体检不合格者造成岗位空缺,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考试内容:
1、专业能力:考察应聘者专业水平;
2、综合素质:应聘者需结合应聘岗位做3-5分钟演讲。考察应聘者的形象气质及沟通交流、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四、聘用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与有关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一年,含试用期两个月。
五、报名地址
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西路29851号槐荫区政务中心1220室
咨询电话:0531-87589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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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环保局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