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农业局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济南市市中区农业经济发展局委托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额
宣传策划岗:6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愿意履行编外用工义务,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条件
1.年龄32周岁及以下(1985年以后出生);
2.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
4.用工单位根据岗位实际情况需要的条件。
5. 农业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从事过于农业局有关工作的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填写好的《用工单位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jpg电子版个人证件照(彩色)、学历证书、身份证、专业等级(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为“所报岗位+名字”文件格式,于2017年11月10日16时前,发送至邮箱nyj2853@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试的时间和地点,未通过初审者不再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济南市市中区农业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相关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通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直接进行面试。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需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拟定人选和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按招聘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六)办理派遣事宜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用工单位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通过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改派落档等手续。
四、待遇
本次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工资标准,采取与局编外人员同样的工资待遇标准,即在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转正后,按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标准确定相关工资待遇(但不含精神文明单位奖励等只有在编在岗人员才能享受的奖励性待遇),并严格依法依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被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五、其他
(一)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报到上岗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凡报考人员提交的证件、材料不真实或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者一经正式报名,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招聘过程中或被聘用后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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