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济南高新区是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改革发展需要和高新区岗位聘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部分部门(单位)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6名,其中管委会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管理岗12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详见《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份不限。
2、基本资格条件:
(1)资历:应聘管理岗位者需5年以上工龄,应聘主办岗位者需2年以上工龄(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11月),不包括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
(2)年龄:应聘管委会副主任岗位者需48周岁以下,应聘其他管理岗位者需45周岁以下,应聘主办岗位者需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报名截止之日)。
(3)学历:应聘管委会机关部门招聘岗位者须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中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应聘园区、办事处招聘岗位者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学位)。
(4)身心健康,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岗位有明确限制条件的,以岗位信息表要求为准。
因工作业绩突出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的,或应聘者可直接为高新区带来重大招商引资、投资建设项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在指定网络报名端口投递简历。报名时间:管委会副主任招聘岗位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0日;其他招聘岗位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7日。报名人员限应聘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报名端口:http://campus.51job.com/gwh2017
(二)资格审查和综合测试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履历评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需参加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坚持“人岗相适、宁缺毋滥”原则,重点围绕岗位相适度评价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综合测试具体安排将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参加测试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畅。
(三)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统一安排体检(或: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适岗考察,适岗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约定试用期。
四、工作地点和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均在济南高新区五大片区(中心区、高新东区、章锦片区、创新谷片区、临空经济区),录用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薪酬待遇按照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绩效薪酬制度执行。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2、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除发布的岗位需求信息外,不招聘其他人员,也不在济南市以外地点安排招聘相关工作,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3、应聘人员范围不包括现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工作的人员。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对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电询。
咨询电话:0531-83532929-677、861
监督电话:88871234 88871122
附件: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管理岗).xls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主办岗).xls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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