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局关于引进优秀毕业生的公告
济南市历城区位于济南市东部,面积520.3平方公里,辖14个街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户籍人口59.88万人,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840亿元,新型城镇化发展迅速,在济南市城市发展规划中拥有“济南新东站”1个城市次中心和唐冶、郭店等5个区域中心。
历城区教育局计划于2018年4月25日赴曲阜师范大学,通过现场报名、考试的方式,引进优秀全日制毕业生。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本次引进对象为师范类院校2018年全日制应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院校范围详见附件1)。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所学专业对口(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对口,教师资格证种类和任教学科均与申报学科一致);
(三)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4月2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引进计划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局所属学校计划引进20人(岗位需求详见附件2),未完成引进计划的岗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信息发布
通过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专题专栏—教师招聘专栏(http://jnedu.jinan.gov.cn/col/col36280/index.html)、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部门信息公开专栏 —区教育局—业务信息专栏
(http://xxgk.licheng.gov.cn/xxgk/jcms_files/jcms1/web5/site/)、曲阜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y.qfnu.edu.cn/)发布公告。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按学科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25日下午14:00—17:00,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综合教学楼106室。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近期同底版照片2张(1吋);②个人简历(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获得荣誉及实践等情况);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见附件3);④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证明和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引进单位指定专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当场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并发放面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
四、考试
考试采取现场组织方式,分为面试、笔试、试讲三部分,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面试主要从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笔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面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
(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类和专业基础知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试讲范围。
(三)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四)签约。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分别占30%、30%、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签约人员分学科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工作单位。
签约人员按照本学科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工作单位。应聘人员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工作单位;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工作单位;如果试讲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试讲,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工作单位。
签约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单位现场办理签约手续。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历城区教育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具体考察体检工作时间由历城区教育局另行确定,并通过网站公布后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单位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拟引进人员名单报经审批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经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须在聘用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五年,违约者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历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58768715(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监督电话:0531-8811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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