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济南大学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现设24个学院,拥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类别、92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0个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36784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100人,其中教授300人,副教授69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027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国家“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万人计划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5人,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1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4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海外特聘专家19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3人,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2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3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名师12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
近年来,济南大学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的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得到全面提升,学校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是建设创新性、国际化、有特色的世界高水平大学。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5、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2年5月11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济南大学网站(http://www.ujn.edu.cn)和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ujn.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进入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ujn.edu.cn),登录人才招聘系统进行应聘,具体操作请进入人才招聘网站后查看系统使用说明。
报名结束后,应聘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济南大学网站(http://www.ujn.edu.cn)和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ujn.edu.cn)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1)辅导员岗位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
①有本人签名的《济南大学2018年辅导员岗位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能够于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位、学历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⑤中共党员的证明材料原件。
⑥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⑦辅导员4岗位需要提供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2)面向硕士研究生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
①有本人签名的《济南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能够于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位、学历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⑤对研究生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交由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以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以及本科阶段的成绩单;对英语水平有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供英语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对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认证证书有要求的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书;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对专业技术职务有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供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要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教师31岗位需提供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或国家级比赛前三名的获奖证书;教师32岗位需提供国家级比赛前六名的获奖证书。
⑥其他能证明应聘人员水平和能力的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初级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除辅导员岗位外),经批准,考试采用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
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实验员、信息系统开发人员、外事工作人员等岗位采取陈述、答辩和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网上搜索、个别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
体检按规定组织,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济南大学人力资源处 董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767192
电子邮箱:rsc@ujn.edu.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济南大学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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