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聘用制法警。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聘用制法警10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二)男性,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75cm;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作风扎实,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资待遇
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月工资一般不低于3800元(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7日。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人员用微信扫描报名二维码,进入报名页面,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完成报名。
3、资格审查。招聘机关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体能测试。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标准:立定跳远不低于2.37m;100米跑不低于14.9s;3000米跑不低于14分钟;俯卧撑每分钟不少于35次。
(三)面试。组织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通过测试人数较多,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通过测试人数较少,则适当降低测试标准或核减招聘数量。
(四)体检与政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递补人选。体检合格的,由中院政治部组织进行政审。
(五)聘用。体检与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本院监察室的监督。监督电话:0531-89257991
(三)本公告由本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1-89257399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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