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2019年引进优秀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济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系市教育局直属公办高级中学,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和《济南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济人才办发〔2017〕22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编制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于2019年面向全国范围(不含济南市域内)引进优秀高层次教育人才。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高层次教育人才(教师)2人,不分学科,拟从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10个学科中引进。
二、引进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品学端正,敬业爱生,业绩突出,身心健康。
2.具有高中学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3.具有高级教师(高中学段,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5.市级教育领军人才,在学生德育、学科教学或教育科研等领域取得较大成绩的市级以上知名教师,且获得过以下荣誉或奖励中的至少一项:国家级学科竞赛金牌教练、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含工程人选)、地市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优秀教师、教学能手等;
6.至少有一届完整的高中学校教学经历。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济南教育局网站或山东省实验中学网站下载《2019年济南大学城实验高中引进优秀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并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内容要真实准确。
报名审查材料:1.《报名表》(上传电子照片);2.本人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4.相应教师资格证书;5.高级教师职称证书;6.1-3件能够证明自己教育教学能力的荣誉证书及佐证材料;7.所在单位任职、任课经历证明;8.户口簿(或户籍卡)9.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把上述相关材料填写完整后,于2019年5月24日(周五)前拍照或扫描后发至指定邮箱(jndxcsygzzzrs@jn.shandong.cn)进行初审(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济南市教育局、山东省实验中学网站公布。
2. 学校选派业务熟练工作人员,对初审通过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审查结果当场公布。提交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无报考人员或审查无合格人员的岗位,取消引进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取消的引进计划将调整到其他相应岗位。现场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济南市教育局及山东省实验中学网站公告。
四、业务能力考评
在市教育局领导下,成立引进教育人才专家考评小组,负责业务能力考评,业务能力考评时间初定为2019年6月1日。如有变更,以济南市教育局及山东省实验中学网站公告时间为准。
业务能力考评包括面试和说课两个环节,专家组对面试和说课分别进行赋分。每位应聘人员考评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面试5分钟,说课10分钟。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主要从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评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说课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主要考评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面试成绩、说课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面试成绩占40%、说课成绩占60%计算业务能力考评总成绩。考评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业务能力考评结束后,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业务能力考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在济南市教育局、山东省实验中学网站公布。同一引进岗位应聘人员出现业务能力考评总成绩并列的,则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说课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说课,按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引进
根据业务能力考评、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济南市教育局、山东省实验中学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待遇
依据《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和《济南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济人才办发〔2017〕22号)执行。
(一)住房补贴。引进的A、B、C、D类人才,服务期满10年以上的,分别享受一次性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安家住房补贴。
(二)薪酬待遇。引进人才按聘任岗位享受薪酬待遇,在全面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的同时,3年内每年给予新引进的A、B、C、D类人才分别7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的政府薪酬补贴,按年支付。政府薪酬不纳入用人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三)岗位聘用。引进人才到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可设立特设岗位进行聘任;有突出贡献的,可按破格晋升有关规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四)优先培养。设立人才支持项目经费,将引进人才纳入名师工作室、优秀管理者工程,享受名师、名校长的专项科研津贴。
(五)专项服务。引进人才配偶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且符合市外调入基本条件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要求优先安置;引进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八、其他
济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公开引进优秀高层次教育人才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联系人:冯玉
咨询电话:0531-89616804
监督电话: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电话0531-66608040
附件1.2019年济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引进优秀高层教育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2.任职、任课证明(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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