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济南市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以及从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指2016年、2017年、2018年退役)应聘的,可以应聘定向招聘岗位。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不同招聘单位的相同岗位,实行合并选岗。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9:00- 5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5月27日11:00-5月30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5月27日11:00-5月30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
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 5月27日11:00- 5月30日16:00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请查看《2019年济南市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立即下载打印《2019年济南市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9年6月10日9:00-6月12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5月30日(8:30-11:30;14:00-16:00)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
术人员管理科(凤城西大街148号,区政府办公楼308房间)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若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比例的,则取消定向招聘计划,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到相应非定向招聘岗位。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教育类的考生到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花园北路37号,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楼113房间)进行改报。卫生类的考生到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花园北路49号,区卫生健康局办公楼二楼西)进行改报,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医学类(含药学、影像、
类均考一科。医学类(A类)考试内容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中医类
(B类)考试内容为中医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类(C类)考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等。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待定,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教育类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2)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取得2019年5月27日之前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教育类岗位的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4)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5)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入伍通知书和《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还需提供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三)面试。面试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组织形式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及实际操作等多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或网上公告。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应聘合并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634-6111638 0634-6217469
附件2、2019年济南市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报名登记表
济南市莱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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