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鲁源公证处诚聘公证辅助岗位人员
本处现面向社会诚聘10名公证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事项的人员)。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签订劳动合同后愿意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年龄在22周岁以上(1997年9月1日以前出生),45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对工作及业务考核存在硬性考核指标,实际工作中有户外工作和出差的情况,试用期3个月,请有意向人员认真考虑是否适合自身情况。
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机动车驾驶执照,沟通交流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学历和工作阅历丰富的优先考虑。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根据报名情况择期面试,首批报名时间为 9月16日至9月22日,接收纸质或电子简历。
(一)纸质简历接收地址 :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中心二楼219房间(工作日上午 9:00—11:00 下午14:00—16:00)
(二)电子简历接收邮箱地址:
jnslygzc@jn.shandong.cn
三、简历中需要提交的材料(复印件)
(一)居民身份证;
(二)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机动车驾驶执照;
(四)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五)留学归国人员还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六)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至少应包括联系电话与邮寄地址、邮政编码。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任何一种联系方式均能无任何困难地与其取得联系。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
本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随时进行审查。应聘人员如实提供应当提供的材料,所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追究相应责任。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试用及待遇
1、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缴纳五险,提供专业培训,带薪休假等福利。
2、试用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叶珅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二楼219房间山东省济南市鲁源公证处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1-82078616
七、本公告有效期一年。
山东省济南市鲁源公证处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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