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政法辅警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法辅警,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司法警察、新媒体运营员除外);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19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曾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其他不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录岗位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共招聘政法辅警21人,其中法官助理12人、司法警察6人、新媒体运营员1人、综合文员2人,岗位职责、招聘人数、岗位要求等见附表。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innovation.jinan.gov.cn/)、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jnangxqfy.sdcourt.gov.cn/)发布招聘公告,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端口:https://campus.51job.com/gxfy2019。登录报名系统,提供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6日—10月10日17:00。
(二)简历筛选与在线测评
1.简历筛选。坚持人岗相适原则,按照招聘公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年龄、学历、工作履历等信息进行简历筛选、资格初审。
2.在线测评。通过简历筛选和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在线测评环节。在线测评链接发送至报名时所填写邮箱,测评时间将通过短信和邮件通知。
(三)资格复审与准考证发放。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信息不实或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并签署《个人诚信承诺书》。
(四)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需参加考试,将通过短信、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并根据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现场审查。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主要包括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笔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若个别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全部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新媒体运营员”职位的,需加试实务操作,按照笔试成绩、实务操作各占50%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面试为半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各招聘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面试低于75分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成绩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能测评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体能测评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名单;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3项,分别是“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人选。体能测评结果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六)体检和考察。对拟录用人员统一安排体检,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办理适岗考察手续,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开展录用考察和资格复审工作。
在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报考人员放弃或因体检考察问题形成空缺的职位,将从该职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录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待遇。司法警察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平均3800元/月,其他人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平均4300元/月,录用后将按照聘用制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发放绩效工资,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放试用薪酬。薪酬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在任一环节及时取消资格。
2.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辅导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也不在济南市以外地点安排招聘相关工作,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4.未尽事宜,可通过电话咨询,周一至周五9:00-17:00。
咨询电话:0531-83532929转885或861。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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