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招聘简章
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是199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位于济南高铁东站、机场、国际内陆港、小清河水港等四港联动区域,交通优势得天独厚。开发区坚持“打造济南生态智谷,打造智能制造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四新产业园、高端物流产业园”即“一谷四园”的总体产业布局,是土地规划、城市规划、产业规划“三规合一”的产业园区。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开发区内在动力、活力,加快建设制度先进、经济繁荣、产城融合、生态环保的现代化开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拟招聘11人,其中中层副职3人,一般职位8人,具体职位要求详见《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线上报名、线上资格审查、线上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2日上午9:00-2020年11月5日下午16:30。
2.报名网站:应聘人员可以登陆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cheng.gov.cn)进行报名。
3.应聘人员可在2020年10月22日上午9:00-2020年11月5日下午16:3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聘任资格,并进行严肃处理。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0年10月23日上午9:00-2020年11月6日下午16:3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面试时须提交资格复审的材料:
1.《报名表》原件;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诚信承诺书》原件;
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相关证明),以2020年10月为截止日期累计计算工作经历时间。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三)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之间或应聘人员与管委会在职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其中一方应回避,不得应聘。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职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核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职位的机会。
四、面谈及面试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招聘形式,如报名人数较少,则全部纳入面试范围;如报名人数较多,则对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比例超过1:5的岗位,先组织线上面谈,再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谈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范围),低于1:5的岗位,应聘人员直接进行面试。
(一)面谈
1.面谈形式及内容
面谈采取线上面谈、百分制量化计分的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能力与举止仪表等方面情况。
2.成绩查询
面谈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通过历城区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人选确定后,可以在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登陆打印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百分制量化计分的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现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
五、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同一职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面试成绩并列的,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一)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计入聘期)。新招聘人员参照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同等岗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举报电话:0531-88738887
举报受理单位: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纪工委
八、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应按照济南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并配合做好招聘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8736667
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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