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务员考试
济南市长清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63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21-01-03 来源:济南市长清区政府
济南市长清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专职工作力量,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济南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社区工作需要,现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要求,吃苦耐劳,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2、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奉献精神,热心社区事务和公益事业,热心为社区党员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3、具有长清区常驻户口,以户口簿为准,研究生学历不受户籍限制;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且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不含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不受工作经验限制;
7、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执行人”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考条件报考。
二、招考计划
本次共招考63人。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均在网上进行。通过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ncq.gov.cn/)公告。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月7日9:00——1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月7日11:00——1月12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1月7日11:00——1月12日17:00
报名缴费网址:报名前开放,请随时关注。
(三)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持相关资料登录指定网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主要包括: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和户口簿;
2、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4、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带有验证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6、工作实践经验证明(附件1);
7、在职人员报考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8、认真阅读《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附件3),填报《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4);
9、岗位要求需上传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所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一致。
2、报名须在网站仔细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要认真填写个人简历,完整填写本人学习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专业等),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4、要准确核对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一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
5、报考人员对网上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要认真负责,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一经录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由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六)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缴费标准40元/人。
(七)打印准考证
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时间,请关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4、加分条件。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1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2分。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加分为准。符合加分条件的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逾期未通过审核的不予采信。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项)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录数额相应核减。进入面试人员,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不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造成空缺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素质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最大程度实现公平竞争,采用“修正系数”办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三)成绩确定
按笔试(含加分)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并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五、联审
按照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标准进行多部门联审。联审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对通过联审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弃权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通过考试、联审、体检的人员名单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八、选岗
根据所有拟录用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愿放弃。选岗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布。
九、其他
1、自录用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月,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出现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况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2、本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参加招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因参加招考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参加招考人员自主承担相应责任。
咨询电话: 87224030
监督电话: 87229509 87222415
本简章由长清区委组织部、长清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长清区委组织部
长清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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