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济南市司法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2023年度济南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和《2023年度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有关规定,面试结束后,报考济南监狱、济南第二监狱职位的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人选
根据济南监狱、济南第二监狱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比例,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人选名单见附件1、2)。
如有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招录机关报经济南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根据同一招录职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内容
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两项,分别是“纵跳摸高”和“男子1000米跑”。“纵跳摸高”项目测评不超过3次,以测评的最高成绩为最终成绩;“男子1000米跑”项目只测评1次。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三、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1.济南监狱考生体能测评报到时间:2023年4月16日上午7:00,入闱截止时间为7:30。
济南第二监狱考生体能测评报到时间:2023年4月16日上午9:00,入闱截止时间为9:30。
如遇极端恶劣天气,体能测评时间作相应调整。
2.体能测评报到地点:山东省济南第三中学市南校区东门(市中区党家街道办事处南邻)。
参加体能测评考生自行前往体能测评点,请考生注意把握时间。
四、体能测评有关要求
1.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在体能测评入闱截止时间仍未到达体能测评点的,或者证明本人情况材料不齐全的体能测评人选,视为自动弃权。
2.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受测考生在体能测评前,须如实反映本人身体状况。对有严重疾病、意外伤害等情况的,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本人须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相应后果。
3.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相关规定。各项测评由考生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受测考生自备运动鞋、运动装,不得穿着钉子鞋等辅助装备,不得强行阻挡他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方法超越他人,不得冲撞、推挤、踩踏等干扰他人进行体能测评。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体能测评仲裁小组将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4.严格遵守考风考纪。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须将所有通讯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测评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点录组以外工作人员透露个人信息。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反体能测评有关纪律规定的,取消测评资格,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5.考生在体能测评前应当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进行新冠病毒自我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须及时向招录机关报备,单独组别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当天,现场检测体温≥37.3°且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考生,单独组别参加体能测评。
咨询电话:0531-87807280(济南监狱)
0531-83184852(济南第二监狱)
济南市司法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