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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聊城莘县县直事业单位及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选聘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1-05-31      来源:莘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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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莘县县直事业单位及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莘县县直事业单位及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1、全县县直和镇(街道)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拨款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人员)。

2、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县直经济主管部门或莘亭街道办事处、东鲁街道办事处、燕塔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拨款工作人员中选聘。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3.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一个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推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签订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5.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适宜选聘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岗位条件

选聘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莘县县直事业单位及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9日9:00至5月31日16:00。

报名地址: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楼101室

报名携带材料:

1.《2021年莘县县直事业单位及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

2.毕业证、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应聘人员需提交近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验证码)》及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3.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1寸单色背景照片三张;

4.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三)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根据选聘岗位和计划,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莘县人民政府网、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按照选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选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示,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后,按选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六、其他

本次公开选聘的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由选聘单位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635-7310128    0635-7321297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2021年莘县县直事业单位及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1年莘县县直事业单位及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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