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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公务员考试
2016年莱芜莱城区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16-12-21      来源: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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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莱芜莱城区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4〕119号)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2016年度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和范围、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 拟招聘镇(街道)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监察协理员等共47名,其中困难高校毕业生20人,其他就业困难人员27人,具体招聘人数见附件,报名时需填写好所报镇(街道)。


  (二)招聘范围、条件


  1、困难高校毕业生:莱城区生源,2015、2016年度毕业的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其它就业困难人员:户籍在莱城区、有就业愿望、有能力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2日— 12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23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凤城东大街60号)。


  3、提供材料:


  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毕业证,同时须携带《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登记失业满一年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有效证明之一,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时需要提供材料:


  1、报名须持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簿》、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属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还需提供其他家庭成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户籍所在单位开具的家庭成员就业状况证明;


  3、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还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4、属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还需提供能证明单亲状况的相关材料。


  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索引页和本人页。


  (二)笔试。报名审核通过人员,于2016年12月25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根据考试成绩,困难高校毕业生、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困难大学生按学历高者优先、毕业早者优先;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年龄大者优先、失业早者优先的顺序确定。(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报考人数,可从其他镇、街道报考人员中调剂使用。)


  (三)考核、体检。对入围人选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考核合格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我区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体检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聘用。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在莱城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录用。公示有问题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工作期限和待遇


  (一)工作期限。公益性岗位的从业期限为:除自首次上岗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本人年龄以身份证为准)的就业困难人员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4〕119号)规定,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在岗工作期满后仍难以就业,且工作期间考核优秀的大龄人员(女性45周岁、男性55周岁以上的人员),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可延长工作期限,续签劳动合同。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管理”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由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受聘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由用人单位对受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装入本人档案。


  (二)待遇。经考核合格,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执行全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公开招考或招聘,允许大龄失业人员到更适合发挥自己才能、专长的单位或岗位就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6228210


  附件:公益性岗位招聘数量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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