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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临沂费县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招聘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17-04-05      来源: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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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费县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公开招聘窗口服务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3.0版)》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合作共建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窗口服务工作人员30名,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临沂市范围内常住户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二)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扎实认真,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国税、地税工作。


  (三)财政学、税务、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法学、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会说普通话,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知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其他条件。


  (五)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形象良好,无纹身,无色盲,无口吃;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农历三月十四 )至2017年4月12日(农历三月十六),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凡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服务大厅二楼市场管理科。


  (三)报名方法:未就业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户口薄复印索引及自己的单页)和一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到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服务大厅报名。


  三、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1.5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并在县人社局网站统一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以普通面谈法为主,计分采取百分制,主要测评问题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对报考人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空缺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个人承担。复查应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聘用考察范围人员。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聘用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feixian.gov.cn/)公布。


  对报考人员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空缺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考聘公示期3天。


  五、服务厅人员设置、政策待遇、管理服务


  (一)服务厅人员设置


  全县设置政务中心办税大厅、探沂镇办税大厅、上冶镇办税大厅,马庄镇办税大厅共计四个办税服务厅,所有办税大厅做到联合办公和全县税收前台业务通办。


  (二)政策待遇


  所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与费县劳务合作中心一次性签订3年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聘用单位同意,可以继续聘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2600元/月(含个人支付和单位支付的保险金),试用期三个月。正式聘员工资为3000元/月(含个人支付和单位支付的保险金),正式聘用后执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月工资增长200元左右。


  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因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简章规定的政策待遇。聘用期间食宿自理。


  (三)管理服务


  各联合办税大厅业务实行垂直化管理,国税业务归国税管理,地税业务归地税管理,国地税管理人员相互配合,各负其责。日常行政管理实现分组包干负责制,采取国地税派出的管理人员分组包干负责,既负责日常业务培训,又负责行政管理相关事项。各相关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首问负责制”要求,切实做到纳税人不论办什么业务,涉税事项都能按照《纳税服务规范》要求顺畅办结。


  六、纪律


  对伪造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有关纪律,并经查实的人员,三年内不准参加各类人事考试。用后经查实属弄虚作假者,解除聘用合同。


  报名咨询电话:0539-2110263


  附件:


  1、2017年费县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公开招聘窗口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


  2、 2017年费县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公开招聘窗口服务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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