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临沂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政务服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务服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政务服务辅助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热爱政务服务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2、能熟悉计算机操作,普通话标准,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至8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临沂市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58号。
3、所需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招聘具体事宜可到兰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查询,下载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填好后现场报名时提交)。
4、资格审核: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2,则全部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由临沂市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五)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张榜公布。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
(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及待遇标准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到临沂市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生活补助为2000元/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辞退。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月基本工资2200元,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并委托临沂市兰山区劳务合作中心与其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代办缴纳“五险”,单位与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
四、招聘年限
实行两年一聘。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续聘。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用工过程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条件者,立即终止合同,一切责任由受聘人员承担。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信息,以官方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咨询电话:8226602
六、本公告由临沂市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1、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政务服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2017年8月2日
下载附件: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政务服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下载附件:附件2: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政务服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