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林业局森林消防专业队员(第二批)招聘简章
根据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消防专业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及相当学历);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
4、性别限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3月2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复退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予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森林消防岗位,主要从事森林消防、护林工作,招聘人数为15人。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经目测合格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14日(每日8:30--17:30)。
报名地点:郯城县林业局三楼政工科(郯东路103号)。
报名时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或户口薄(户籍证明)、退伍证、2寸同底板免冠彩色照片4张。考务费100元。报名者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2、资格审查
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体能测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投掷,体能测试项目折算比例分别为50%、30%、20%;折算后总成绩不合格的(低于60分,不含60分)将不予录用,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项目总分100分。
五、 加分项目:
1、 复退军人加5分;
2、 持有B1、B2驾驶证;初级及以上计算机操作技能证书以及其他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加5分
六、考核政审和体检
根据体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考核体检、政审,确定入围人员。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核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对考核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体能测试、考核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到单位参加岗位培训,月工资2000元左右;试用期满三个月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不含试用期),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
本简章由郯城县招聘森林消防专业队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5252967(林业局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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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招聘森林消防专业队员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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