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郯城县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人才队伍专业结构,适应产业转型发展人才需求,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8名到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全日制及留学回国的博士、硕士研究生8名。具体计划见附表。
二、引进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985年4月1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989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按国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
6、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须在2018年4月1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未按时获得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取消引进资格;
7、属在职人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郯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招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
报名人员不得报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引进工作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按岗引进、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采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4月16日00:00—4月20日24:00。
报名电子邮箱:tcgcczk@126.com
报名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2018年郯城县引进高学历人才报名表》(附件2)、《2018年郯城县引进高学历人才信息登记表》(附件3),连同其它报名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须为JPG或PDF格式,下同)以附件的形式,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tcgcczk@126.com)。邮件主题、压缩包文件、附件表格和其它报名材料均以“引进计划岗位序号+姓名+具体材料名称”格式命名,如“1+张三+报名表(信息登记表、身份证、照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其他报名材料:
1、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扫描件或照片;
2、应届毕业生,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扫描件或照片,或由所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所学专业和拟获得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或照片;
3、其他人员,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须在2018年4月16日之前取得)扫描件或照片。
4、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扫描件或照片;
5、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介绍信扫描件或照片。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可于4月24日,登录郯城县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公示。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二)资格复审、现场面谈与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本人携带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我县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参加现场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现场面谈结果,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不足1:5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还包括:1、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3张;2、《2018年郯城县引进高学历人才复审审查表》(附件5)1份。
复审时提供的材料需与报名时材料信息一致。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复审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引进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对报名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成绩公布后,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考察过程中,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依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依据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公示7天。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签定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审批
对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用人单位与其签定就业协议书。对2018年7月31日前没有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正式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首次职称聘任不受岗位限制。
四、其他事项
1、郯城县政府网站为本次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报名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公告由中共郯城县委组织部、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9—6107002
监督电话:0539—2101059
中共郯城县委组织部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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