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工作人员
根据郯城街道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郯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工作人员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郯城县常住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大专);
3、男性青年,年龄18周岁以上(200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其他不宜从事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的人员,不予招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经面谈,愿意从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即可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1日(每天8:30—17:00)。
报名地点:郯城街道组织办公室(电话:15865976865)
报名时应由本人携带个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退伍证、三张二寸免冠照片,其中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须分别提供复印件一份。报名者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2、资格审查
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1、笔试:
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法律法规(笔试总分100分)。
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全部报考人员参与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考选岗位的适应程度(总分100分)。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政审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等额进入考核体检、政审范围。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考核政审的内容主要为本人是否有违法行为以及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因考核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和考核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与郯城街道办事处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工资每月19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每月发放2200元工资,试用期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聘用期内,由郯城街道办事处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合同解除
1、正常聘用。每次合同聘期为两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受聘人员现实表现,可协商续签合同。
2、非正常解聘。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及本人申请解聘的人员,经用人单位研究,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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