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部分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拟从事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辅助岗位工作。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平邑县户籍或平邑县生源,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2、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扎实认真,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8日至2000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共招聘60人,其中:辅助岗位A,30人,限男性;辅助岗位B,30人,限女性。
三、资格审查与报名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平邑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明生路与天宝路交汇处)。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采集个人信息,不接受网上报名。
3、报名须提供资料
应聘人员需先到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站(www.pingyi.gov.cn)下载并填写《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公开招聘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然后携带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须贴照片)、诚信承诺书和以下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索引及个人页);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5、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5张。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要确保通讯畅通,留意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站考试信息发布。因通讯不畅导致错过考录招聘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教材。
2、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示。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参加面试,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考察参照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邑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按时报到的,列为聘用人员;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六、待遇和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劳务合作形式介绍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工作,接受双重管理,以用工单位为主管理和考核。拟聘用人员工资按照2300元/月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应聘人员在合同期内因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简章规定的政策待遇。
咨询电话:0539-4212031 15163975588 15216559748
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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