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平邑县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根据《2019年临沂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19年临沂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2019年平邑县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体检时间:2019年7月4日。
二、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三、体检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1.2019年7月4日(星期四)早晨5:30,体检人员到平邑县委县政府(平邑县西环一路与莲花山路交汇处南200米路东)院内集合,统一乘车参加体检。
2.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体检,否则视作放弃体检。
3.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
4.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
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所带全部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统一发还。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10.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理。
11.参加体检的人员需交纳体检费、交通费400元(其中体检费350元,交通费50元,自备零钱)。
另外:参加体检的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体检表内页、基本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3,A4纸打印),体检时带来交工作人员。
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