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即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青岛市有关规定,我市201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175人(详见《即墨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人员须具有正规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的,须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1日以后出生),报考紧缺急需岗位或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须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须40周岁以下(1973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取得专业对口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3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七)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的,须青岛市常住户口或即墨市生源;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紧缺专业岗位或取得专业对口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户籍均不限。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即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统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4月21日9:00-4月23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4月21日14:00-4月24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4月22日9:00-4月24日17: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14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5月8日9:00至10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的应聘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然后于4月26日9:00—11:30到即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即墨市德馨大厦613室)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取消核减的计划将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dhrss.gov.cn)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4月21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中属机关事业在编人员的,还需提交用人单位和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限制的,应审查其劳动合同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年7月31日)。硕士研究生根据岗位要求提交证明专本硕为同一专业系列的学历证书。报考限户籍(生源地)岗位的需提交户口薄。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医疗类(C),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医疗类分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中药学、预防医学、儿科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中医学、麻醉学、口腔医学、生物医学工程12个专业。
笔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招聘计划为1-9人的,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计划为10人及以上的,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成绩当天向考生公布。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每人70元。
四、成绩核算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核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2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
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应按规定参加考核和体检。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报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和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岗位包含两个以上工作单位的,被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笔试成绩再相同的,采取加试笔试的形式决定选岗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岗。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在即墨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有关招聘信息在即墨政务网(http://www.jimo.gov.cn)或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dhrss.gov.cn)上予以公布。
3、城区二级医疗机构指的是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医院;城区医疗机构指的是市中医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的是除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医院以外的医疗卫生机构。
4、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咨询电话:0532-88512828(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监督电话:0532-88513731(工作日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