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公安局招录特勤队员简章
平度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特勤队员100名。
一、招录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男性,未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部队复退军人、有武术特长人员不限制学历)。
(三)年龄在18周岁——25周岁。
(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0.6以上;身高不低于1.75米。
(五)有部队服役经历、有武术特长、公安院校毕业、现从事公安协勤工作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家庭或本人有遗传性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8、心理素质不符合从事专职特勤队员工作要求的;
9、公安机关认为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录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自愿报名,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后,择优录用。
三、招录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2015年1月5日至1月11日到平度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88367472,地址:平度市杭州路88号)。报名时须持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退伍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4、政审。体能测试达标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5、体检。对政审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个人交纳。
6、录用。对合格人员由市公安局为其办理录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特勤队员属公安编外人员。被录用者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1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由青岛平度汇英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与其签订就业劳动合同,月基本工资1500元,特勤岗位津贴300元/月,考核奖200元/月,并按企业职工标准办理社会保险(共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意外伤害辅助险。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