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2015年招聘劳务派遣制行政执法特勤队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受城阳区行政执法局委托,按其要求现招聘派遣制“行政执法特勤队员”共38人(男23人,女15人),实行劳务派遣制,企业化管理,派遣到城阳区行政执法局从事辅助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必须于报名前取得)。
2、男、女均为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且均要求18周岁以上。
3、青岛市常住户口。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残疾。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8)其他不适于此项工作的。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需要本人到场。
1、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城阳区行政执法局四楼政工科(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668号)
3、报名手续
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城阳区行政执法特勤队员报名登记表》(贴照片)前往指定地点报名。同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12月15日下午14:00至16: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可委托他人携带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为办理。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反应应变、思维敏捷、行为举止等方面能力。
(四)体检、政审
按计划招用人数,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政审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及待遇
1、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符合招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试用结果确定聘用人员,由城阳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办理相关用工手续,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期限一年。
2、薪酬待遇:特勤队员人均月工资标准为2400元左右,主要含基本工资、考核奖(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缴纳社保“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负责,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3、对聘用人员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四、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青岛市城阳就业网(http://jy.chengyang.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考试成绩及入围者名单将于考试后通过城阳就业网发布、公示。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2、实际招用人数,根据实际报名及考试情况合理确定。
3、此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工作由用人和用工单位共同负责。
4、本简章具体细则由城阳区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757709,13969635561
青岛市城阳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附件一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