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务员考试
2016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向全国招聘20名教师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16-02-06 来源:青岛市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骨干教师简章(20人)
根据国家、山东省和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2016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骨干教师20人(详见《2016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骨干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2月15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职教师,且现工作岗位与招聘岗位相一致;
(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七)曾获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称号之一,或开设过地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参加地市级及以上优质课评选、教学技能比赛、基本功比武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等次;
(八)户籍不限;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经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近五年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其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邮箱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报名邮箱并通过电话确认取得报名序号,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16年2月15日9:00—2月17日16:00
审核时间:2016年2月16日9:00—2月18日12:00
报名邮箱:lsqjszp@163.com
报名电话:0532-88996082
联 系 人:范广臻
具体办法和要求:
1、个人报名及单位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2016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在规定的时间内发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并于2月18日前将初审情况反馈报名人员。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6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2016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骨干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和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在2016年 2月15日之前取得)以及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暂时无法提供的可在进入考察范围后出具)。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模拟讲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面试时间共20分钟(模拟讲课15分钟、答辩5分钟),模拟讲课准备时间40分钟。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按要求参加面试,按现场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其他人员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应聘人员退出考场,到候分室等候公布考试成绩。
面试由7名考官组成的考官组现场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它得分平均值计算面试成绩。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三、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说明
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崂山区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0532-88996082
监督电话: 0532-88996162
附件:
青岛市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 岛 市 崂 山 区 教 育 体 育 局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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