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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岛高新区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16-03-07      来源: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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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青岛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紧缺专业聘用制教师简章


  根据青岛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青岛市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4号)、《关于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聘用制教师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6〕21号)以及国家、省、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青岛高新区教育系统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聘用制教师20人(详见《2016年青岛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紧缺专业聘用制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七)岗位具体条件详见《计划表》;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所在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19日17:00止,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对照招聘岗位规定条件如实填写《2016年青岛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紧缺专业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填写附件2,往届毕业生填写附件3),将《报名登记表》(须上传1寸彩色免冠照片)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dgxqhrc@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信息不实,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2.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将安排专人在线值班,及时查看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资格复审


  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前一天,具体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1式2份(正反面打印),粘贴1寸彩色免冠照片(与报名时一致),须经本人亲笔签名;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须经院系及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盖章;


  (2)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照片须与报名时一致,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3)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①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②教师资格证;


  ③学历证、学位证(2016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师范类毕业生提供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


  ④无业人员提供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在职人员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⑤2016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未签约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⑦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供所在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参加、提供材料不全或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音乐、体育教师岗)增加技能测试。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面试以百分制计分,取各位考官赋分的平均分作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按说课60%、技能测试40%计面试成绩)。说课前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说课时间10分钟。面试地点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笔试资格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教学基础知识及经济、社会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2.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3.笔试地点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成绩核算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笔试加试的办法确定。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及考察、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在高新区官方网站上公布。


  1.考察


  招聘单位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聘用


  经面试、笔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高新区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应聘人员所应聘的岗位,由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统筹安排聘用单位。


  被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进入人才市场另行择业。


  三、纪律公开


  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有关说明


  (一)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


  (二)聘用制教师与在编教师实行统一的人事管理制度;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执行。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青岛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gxq.qingdao.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咨询电话:0532-66966567、66966892


  监督电话:0532-66966629


  附件:1.2016年青岛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紧缺专业聘用制教师计划表


  2.2016年青岛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紧缺专业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


  3. 2016年青岛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紧缺专业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往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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