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面试方案
根据《2016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简章》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面试方案如下:
一、面试对象
本次招聘共17个岗位24人,采取面试方式。若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超过30人,不能在同一天内完成面试的, 面试前增加初试环节。应聘人员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初试和面试人选。增加初试环节的招聘岗位,根据初试成绩,由学校根据招聘岗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不低于30人。面试后按照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学历、教龄、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获得的荣誉称号等项目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二、面试内容
根据职业特点和岗位需要,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三、面试方式
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面试采用说课(讲课)和答辩方式。初试、面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请于3月19日(星期六)登陆招聘学校网站查询。
四、面试成绩评定及计算
初试和面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其中面试总成绩按说课(讲课)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初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按照说课(讲课)、答辩环节分别由考官打分,每个环节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资格。
初试和面试成绩在本场初试、面试结束后通过招聘学校公告栏及网站公布。
五、有关说明
(一)考生携带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时领取)参加初试和面试。考生在规定的报到时间未到的,视为弃权。
(二)未尽事宜按《2016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简章》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详见《2016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