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市场监管协管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队伍建设,提升市南区市场监督水平,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市场监管协管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岗位
招聘人数共26名,其中:行政审批大厅咨询服务岗位6个,市场监督管理所消费安全公共服务岗位、特种设备安全公共服务岗位各10个。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同等条件下具有市内三区常住户口的优先录用;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至1998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四)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
(六)身心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适宜招聘的。
三、招聘方法
此次招聘需经过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5日至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市场(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一楼大厅。
3、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报名登记表》(附件1)1份。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核全过程。
(二)笔试
资格考察合格的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题型以客观题为主。
(三)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招用职位工作需要。
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体能素质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见附表《体能测试评分标准》(附件2)。体能素质测评必须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素质测评。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加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试题。每个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面试结束后,最终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及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占30%、体能测试占2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划定最低录取线,由高到低按录用计划等比例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从事过登记注册、消费安全、特种设备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择优录取。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政审、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拟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制协管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与青岛市市南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咨询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集中派遣至市南区行政审批大厅和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监管所。
拟聘用人员工资待遇3500元,并投保意外伤害险。统一配发工作服装。
五、有关说明
1.市场监管协管员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招聘,招聘过程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及体检等有关招聘信息登陆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www.qdsnhrss.gov.cn)查询。
咨询电话:85756212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