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事宜的公告
根据《2017年青岛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7年青岛市盐务局直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7年青岛市交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2、3)等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2017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公布部分取消、核减岗位
按《简章》规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本次共取消1个招聘计划(详见附件4)。
三、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分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入围人选。所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是否进入资格审查范围”栏标注“Y”,以上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在该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集中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5月11日 9:00-11:30,13:30-16:00
地点:青岛市人才服务中心(海尔路178号)
五、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7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7年1月12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17年1月12日)。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交相应资格证书。参加定向招聘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集中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有关说明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请面试入围人员关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的面试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二)各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资格审查事宜请到各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官方网站查询。
(三)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相关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
1、2017年青岛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名单
2、2017年青岛市盐务局直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名单
3、2017年青岛市交通医院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名单
4、2017年青岛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阶段取消岗位一览表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