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新区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岗位人才简章
为加速推进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储备优秀年青人才,根据省市有关规定,青岛高新区现通过校园招聘方式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岗位人才8名。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五)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六)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青岛高新区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岗位人才计划表》)。
二、招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初审
报名自2017年11月21日起至2017年11月23日止,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下载打印《青岛高新区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岗位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所在院系审核盖章后,统一交由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查确认后,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进入考试范围。
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组织招聘考试
本着“公开、透明、务实、管用”的原则,招聘工作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以主观题为主,测试应聘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应急处理能力以及对国家高新区发展态势的认识与理解等。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以开放式的谈话问答形式进行,时间每人10-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考生综合素质、现实表现、语言表达、岗位适应度等方面情况并以百分制计分,取各位考官赋分的平均分作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拟聘人选
按面试、笔试各占50%的权重计算应聘考生总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4.组织体检工作
青岛高新区将组织拟聘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青岛高新区承担。
5.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经政审后,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予以签约聘用。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于最终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遵守考试有关纪律,如有违反,取消考试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公告。上述事项如有调整变化,将通过高新区官方网站及时发布。
(四)正式聘用人员全部纳入青岛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全额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待遇,并提供人才公寓租住。
青岛高新区报名咨询电话:
0532-66966629;
0532-68686086;
附件:
青岛市青岛高新区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岗位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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