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要求,2018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幼儿园)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全额事业编制骨干教师与特殊教育优秀管理人才3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骨干教师范围和条件
全国范围内中小学(幼儿园)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在编在职优秀教师(不含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在编及聘用制教师),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相应应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8.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教学业务称号;或开设过地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参加地市级及以上优质课评选、教学技能比赛、教学基本功比武(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之一;
9.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4日以后出生),对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4日以后出生);
10.现工作岗位与选聘岗位相一致(普通高中教师可以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可以应聘小学教师岗位)。
(二)选聘特殊教育优秀管理人才范围和条件
全国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在编在职特殊教育优秀管理人才(不含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学校正式在编及聘用制教师),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8.担任县(区)级及以上特殊教育学校校级正职满1年或担任校级副职满2年或担任中层干部满3年,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或地市级及以上特殊教育先进称号;
9.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4日以后出生),对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特殊教育工作荣誉称号的或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4日以后出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邮箱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报名邮箱,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个人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6月7日。单位初审时间:2018年6月4日—6月8日。
(一)电子邮箱报名及单位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2018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将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在规定的时间内发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注明“骨干教师报名表(岗位:XXX,姓名:XXX)”。各单位安排专人按照选聘公告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huangdao.gov.cn/)上予以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8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表》、《2018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聘骨干教师诚信承诺书》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和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在2018年6月4日之前取得)以及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暂时无法提供的,经选聘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出具)。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选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各单位安排专人按照选聘公告公布的选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无法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初试。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初试。初试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指导各选聘单位组织实施。报考骨干教师的初试采取“讲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报考特殊教育管理人才的初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素质、教学管理、教育理念等方面要素。
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成绩于本场考试结束后公布。初试结束后,分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但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初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因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初试的,可增加初选环节,初选后进入初试人员为30人。初选相关信息由选聘单位提前告知考生。
(二)面试。面试由区教育体育局会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报考骨干教师的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要素。报考特殊教育管理人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本场考试结束后公布。
四、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选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初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面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区教育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选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引进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七、纪律
公开选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选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选聘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保持联络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公开选聘相关信息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huangdao.gov.cn/)上予以公布。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见计划表(工作时间咨询)。
附件1.2018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聘骨干教师计划表
附件2.2018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表
附件3.2018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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