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岛高新区实验幼儿园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文件要求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2018年青岛高新区实验幼儿园面向全国选聘事业编制骨干教师10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骨干教师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8.具有区县级及以上的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或相当于此类称号之一;或参加地市级及以上优质课评选、教学技能比赛、教学基本功比武(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之一;
9.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8日以后出生),对取得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10.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1.其他条件详见《2018年青岛高新区实验幼儿园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8.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9. 其他条件详见后文《2018年青岛高新区实验幼儿园招聘计划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8日9:00—6月22日16:00
报名邮箱:hr@qdzx.net
咨询电话:0532-58753689;18678993500
具体办法和要求:
1.个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青岛高新区实验幼儿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将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以“岗位+姓名”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至报名邮箱:(1)《青岛高新区实验幼儿园招聘报名登记表》,(2)二代身份证扫描件,(3)学历证书扫描件,(4)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和其他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均须在2018年6月18日之前取得),邮件主题注明“岗位+姓名”。
2.初步筛选:根据岗位要求和学科实际情况,招聘专家委员会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进入专业素养测试环节的人员,未通过初步筛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高新区实验幼儿园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近期免冠照片)、《青岛高新区实验幼儿园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专业素养测评和综合面试
考试采取专业素养测评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专业素养测评
专业素养测评分为笔试、说课与答辩。专业素养笔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理念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将于笔试测评结束后现场公布,并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根据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说课与答辩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但是进入说课和答辩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说课与答辩环节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专业知识、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理念等。成绩于本场测评结束后现场公布,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员。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小组面试及结构化面试等多种方式相结合,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能力、沟通能力、协作能力、领导力、教育价值观、综合素质等方面要素。综合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公布,并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四、考察体检
对于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内容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岛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选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公开招聘信息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服务期限不得少于3年。
(四)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32-6696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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