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岛胶州事业单位面向国内外知名高校毕业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层次结构,加强专业型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储备,胶州市现面向国内(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引进3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独立学院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2、国(境)外排名前300名大学(2019年THE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引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服务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4、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8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5、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国外学历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8、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引进范围之内。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引进办法及程序
本次引进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初试、综合比选、考察体检、现场签约、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现场报名。引进公告在胶州政务网站(http://www.jiaozhou.gov.cn/n1822/n2064/n2065/n2068/index.html)及有关高校网站发布。报名人员可在高校集中宣讲时现场报名,集中宣讲高校及现场日程安排将根据招聘进程,陆续在上述网站发布,报名时:
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3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考察时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
3、初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进行初试,初试以综合评价和面谈的方式进行,在对应试人员基本情况量化评价的基础上,主要测试人员的基本素养、条件等是否匹配用人需求。综合评价满分4分,计入总成绩,所需证明材料须现场提供(量化积分表,详见附件3)。初试通过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4、综合比选。对初试通过人员,根据不同学历层次分别组织综合比选。综合比选以“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沟通表达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等方面。
综合比选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应试资格。若采取“笔试+面试”方式,则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具体方式根据现场招聘点初试情况确定。应试人员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综合比选成绩组成,根据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5、考察体检。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现场交流等方式进行。考察合格人员提供1月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根据报告情况确定体检是否合格。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可根据总成绩进行人员递补。
6、现场签约。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现场签约,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或网签,往届毕业生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7、公示聘用。拟引进人员在胶州政务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管理及待遇
1、编制待遇。引进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补贴补助、带薪休假等待遇。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纳入党政后备干部人才重点培养;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组织、人社部门建立个人成长档案,全程跟踪管理,对考核优秀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2、生活保障。引进人员适用青岛市人才引进政策,享受住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费、生活补贴等相关待遇。
3、服务期限。引进人员签订5年服务协议,服务期内不得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不得交流到胶州市以外单位。
五、其他规定
1、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引进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应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引进人员承担。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3、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2-82288275 15621035736(现场)
附件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名单
2019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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