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新区管委会选聘简章
一、简介
青岛高新区始建于1992年11月,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胶州湾北部主园区为核心区,统筹“一区七园一带”,总面积达327.8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面积63.44平方公里。近年来,青岛高新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医疗医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和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先后获批建设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等,在全国168个国家级高新区中排名第14位。
二、选聘范围
青岛市及各区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青岛市及各区市直属企业在职人员。
三、选聘职位及数量
本次拟公开选聘各岗位人员193名,其中:
1.综合部20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3名,其他人员16名;
2.党群工作部23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3名,其他人员19名;
3.经济发展部31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4名,其他人员26名;
4.招商部32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4名,其他人员27名;
5.科技创新部15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2名,其他人员12名;
6.财政金融部17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2名,其他人员14名;
7.建设部34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4名,其他人员29名;
8.行政审批服务部16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2名,其他人员13名;
9.纪检监察机构共5名,其中纪工委副书记2名,其他人员3名,由市纪委会同高新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选聘。
四、选聘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突出高素质专业化,突出精干有活力,熟悉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有与高新区产业发展、双招双引、项目推进等相匹配的专业能力素质,符合相应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中层正职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196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中层副职及其他人员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197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
中层正职人选:现任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且具有部门(处室)副职以上任职经历,现任市直国有企业中层正职以上,或现任区级直属企业领导班子正职。
中层副职人选:现任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及以上干部,现任市直国有企业中层副职以上,或现任区级直属企业领导班子副职以上。
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任职条件,紧缺专业技术型人才,可一事一议。
受过纪律处分且尚在影响期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二)岗位职责及人选要求
综合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办文办会、行政接待、机关后勤保障、法制、审计等相关工作,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良好的综合协调能力。
党群工作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中共党员,熟悉干部人事、绩效考核、基层党组织建设、人才服务、对外宣传、群团建设等相关工作,有良好的综合协调能力。
经济发展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项目服务工作,具备国际商务、经贸、经济统计、安全生产等领域工作经验,有良好的宏观经济管理能力。
招商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了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人工智能、高端制造业、医药医疗、高端服务等产业发展情况,具有招商引资工作经验,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科技创新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科技工作、创新创业、孵化器运营管理等工作,了解高新技术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有良好的科技统筹发展能力。
财政金融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财政预算、结算、国资监管以及金融、投融资等工作,了解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具备企业上市培育、服务工作知识,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建设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规划建设工作,了解规划建设领域政策法规、工程建设及工程质量监督等业务流程,有良好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行政审批服务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行政审批、项目招投标管理等工作,了解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和招投标政策法规,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纪检监察选聘人员基本要求:中共党员,政治素质高,具备纪检监察工作履职所需要的业务能力、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每人最多可报2个职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邮件发送《报名登记表》《个人业绩信息采集表》(请到灯塔—青岛组工网下载)至指定邮箱,并通过邮政EMS邮寄相关材料至指定地址;或直接将《报名登记表》《个人业绩信息采集表》书面报至高新区组织人事部。电子邮箱在收到报名信息后,将自动回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7日18:00止,以电子邮箱报名时间为准。
报名截止后,高新区组织资格初审,研究确定参加择优比选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未进入择优比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择优比选
对于拟进入综合比选范围的报名人员,将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确认。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面试比选的方式,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
(三)考察聘用
根据比选择优情况,研究确定人选,在青岛高新区官网(http://www.qdhitech.gov.cn)进行公示。其中,对高新区外人员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察了解。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管委会不明确机构规格,也不明确行政级别,实行岗位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聘期内及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档案封存,交流出高新区的根据功能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指导意见办理。
2.实行岗位绩效薪酬。薪酬一般包括固定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工资(绩效工资),通过设置不同的考核系数,进一步明确部门业绩与个人业绩在薪酬上的权重关系,确保拉开关键业务岗位与综合岗位薪酬级差,不同岗位薪酬差距可以按规定扩大到2倍以上。具体薪酬分配办法由管委会在薪酬总额内,按照以岗定薪、以绩定薪、奖优罚劣、绩薪相适原则制定,以体现保障基本、突出激励、重点向招商等主责主业岗位倾斜导向。受聘人员允许按功能区薪酬标准全基数缴纳社会保险。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qdgxqgbc@163.com(仅限报名用)
地址:青岛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
厦A座(1912房间)
联系人:刘正 李雅慧
联系电话:66966621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个人业绩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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