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协同创新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青岛协同创新研究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10名(详见附件1中的《青岛协同创新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6日以后出生),符合特殊条件的可适当放宽(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和技能条件;
(七)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学历职位需求详见《职位表》),需同时取得与职位要求相对应的学位;
(八)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程序
(一)发布职位信息
报考人员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招聘”板块查询招聘简章和《职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职位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职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招聘职位和招聘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可与青岛协同创新研究院联系。
(二)报名
实行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扫描附件4中的二维码进入报名页面,注册信息后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以身份证信息为准),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8:00至2021年3月26日18:00(2021年3月26日18:00将关闭二维码登录功能)。
3.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附件3),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证书、工作经历证明(需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盖章)的扫描件。
4.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将予以公告。
(三)资格初审
2021年3月29日8:00至2021年4月6日18:00,由青岛协同创新研究院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招考条件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青岛协同创新研究院组织的笔试。笔试不指定教材,主要考察考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提供《青岛协同创新研究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证书、工作经历证明(需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盖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面试
1.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聘用计划的3倍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聘用计划3倍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3.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核算
1.笔试、面试成绩都采用百分制计算。
2.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0: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进行核算,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高于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考察可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七、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涉及的重要信息,包括笔试、面试的范围、时间和地点,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在“青岛政务网-要闻动态-部门动态”(http://www.qingdao.gov.cn)板块中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九、疫情防控提示
1.为保证报考人员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考人员要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参加笔试或面试时,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笔试或面试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转移至备用考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或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3.请报考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32-85808308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32-85808307
青岛协同创新研究院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