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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10人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1-03-19      来源: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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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面向2021届师范类高校高技能毕业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经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 青岛市市南区面向2021届师范类高校高技能毕业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10人(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师德修养和学习成绩,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生应具有本科学历及相应学士学位、研究生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硕士学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处分处理的、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范围
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获得一、二等奖的2021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按照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就业政策和师范生所签三方协议进行就业)。
二、招聘办法
采取电子邮箱报名、单位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表发至报名邮箱进行报名,并根据单位初审情况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具体办法和要求如下: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上午9:00-4月1日(星期四)下午16:00。
报名邮箱:shinanrenshike@126.com
报名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内容为“高技能+所报岗位+所在大学名称+专业+姓名”。报名材料及有关要求如下:
1.《青岛市市南区面向2021届师范类高校高技能毕业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青岛市市南区面向2021届师范类高校高技能毕业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青岛市市南区面向2021届师范类高校高技能毕业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4);
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学校盖章)、《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从业技能大赛参赛获奖证书(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尚未发放获奖证书的可先行提供获奖文件或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证书和材料电子件打包发到报名邮箱。
网上发送报名材料后,请注意查看邮箱是否收到“报名材料收悉”的信息回复,如未收到回复信息,请及时与招聘主管部门联系。未及时联系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此次报考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单位初审
报名初审及反馈时间: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00-4月2日(星期五)下午16:00。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重新提交报名表时,应在邮件主题注明第二次报名,初审结果以第二次报名为准。
(三)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应持所需证件材料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绿码、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5)。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列入社会诚信黑名单,反馈至毕业院校。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面试相关安排通过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公布。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用答辩方式或专业知识测试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招聘单位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超过30人的岗位按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实有人数组织面试。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初试当天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共15分钟(说课10分钟、答辩5分钟),说课准备时间45分钟。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按现场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说课、答辩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分别按70%、3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总成绩相同组织加试。
面试成绩原则上在每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首先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部门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幼儿教师,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3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管理。聘用人员须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拟招聘人员在市南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一年)。
三、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相关信息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上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招聘工作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在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或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或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要求提交个人档案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六)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和健康检测,应聘及面试等过程须全程佩戴防护口罩。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532-88729262。
监督电话: 0532-88729572。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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