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度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青岛农业大学始建于1951年,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山东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单位,被评为“山东特色名校工程”首批立项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建有城阳、平度、莱阳、蓝谷四个校区和胶州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总占地面积522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110余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6.07亿元。拥有农、工、理、经、管、文、艺、法等8个学科门类,设有25个教学院部,81个本科专业,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人。
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化学学科位居ESI全球排名前1%。水产学科为山东省“高水平学科”,水产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含草学)为山东省一流学科。建有山东省重点学科8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研发与培训基地)9个,省部级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实验室等)29个,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3个,厅级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科技合作基地等)35个。获批9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7个,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3个,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试点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13个,省级品牌专业1个,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2个。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为学校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人才。
一、引进范围
(一)学科领军人才:在学术领域有重大成果、高知名度的学科带头人,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国外应聘者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年龄原则上在50岁以下,急需引进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根据学科建设需要长年招聘,可不受计划限制。
(二)学术带头人:学术水平得到国内外同行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和高水平研究成果。年龄原则上在45岁以下,急需引进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青年人才:海内外优秀大学博士毕业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年龄原则上在40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引进待遇
(一)学科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提供待遇和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购置、科研启动费。或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议”的方式确定相关待遇和工作条件。
(二)青年人才
根据人才科研学术水平提供安家费10-80万元,科研启动费5-100万元。对引进的青年人才学校提供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环境,根据学科方向配备指导老师并加入相应的教学、科研团队。
(三)其他待遇
引进人才可享受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相关待遇。首次来青就业的博士可连续三年享受青岛市1200元/月的住房补贴。出站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落户青岛的博士后,青岛市给予25万元安家补贴。对在青购买首套商品房的海内外博士研究生,青岛市将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5万元。对就职于我校的博士可申请购买城阳区人才共有产权商品住房,满8年后,无偿赠送30%产权。
可依托我校申报国家和山东省人才计划项目,获批后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高尚,学风严谨;
4.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
5.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6.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24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1970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度人才需求情况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农业大学人事处官方网站(http://rsc.qa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度招聘报名情况简表》(附件3),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简历的方式将报名表及简表发至学校邮箱qaurczp@qau.edu.cn和《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度人才需求情况汇总表》(附件1)中备注栏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XX学院+XX专业+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包括(以下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在面试时提供):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提供);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有博士导师或原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青岛农业大学应聘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4),在职人员提供确有困难的,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有本人签名的《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6)所获得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齐全的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如有提供的材料不全、信息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面试
学院及相关单位进行材料审核,初审通过后组织面试,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专家评审、政治审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水平、发展潜力、语言表达水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青岛农业大学人事处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学校联系人:刘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532-58957874
E-mail:qaurczp@qau.edu.cn
2.各相关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青岛农业大学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