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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9人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1-04-15      来源: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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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的扩招公告
 

根据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工作需要及岗位需求情况,现对司法辅助人员招录数量进行调整,由原来的招聘人数6人扩招至9人,招聘截止时间顺延至2021年4月23日。

具体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9名,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法律类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截止至2021年4月23日下午5:30(资格审核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青岛软件园4号楼4层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2-85735576。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必须本人到现场,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现场报名时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主页、索引页、本人页)4份;

(3)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学籍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名字);

(5)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有单位的需提供);

(6)通过司法考试的需携带司法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个人征信记录(中国人民银行开具);

(8)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出具);

(9)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4.资格审查

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现场公布。对报考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5.领取准考证

根据招聘机构通知,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由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组织的各项考试。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速录和笔试,成绩各占50%,按照1:3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速录和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第二阶段为面试,按照1:1的比例,根据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一)第一阶段

1.速录。速录采取电脑看打录入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文字速录技能水平。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笔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党的知识和廉政知识等综合素质水平。

具有以下条件的,每一项在速录和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

(2)具有一年以上相关法律实习或从业经历的。

(二)第二阶段

面试。面试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

面试人选按照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escoqingdao.com/)公布。

六、体检和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escoqingdao.com/)公布。

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escoqingdao.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体检、录用过程中,如出现不合格情况或者个人自愿放弃情形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录用人选。

七、纪律和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监察室全程监督,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人员,立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有关说明

1.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工作,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2.工资待遇:司法辅助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相关待遇平均4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交通费、午餐费、服装费、体检费等),年终绩效考核奖金人均6000余元,按照考核等次发放。

3.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培训辅导班,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均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官网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5日

附件:应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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