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岛市专用通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市专用通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详见《2021年青岛市专用通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条件
(一)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聘用。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5月24日09:00—5月28日17:00(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或者青岛政务网站(http://www.qingdao.gov.cn)下载并填写《2021年青岛市专用通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经个人确认无误后,将报名登记表(签字后扫描)、诚信承诺书(签字后扫描)、二代身份证扫描件、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近期电子证件照片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qdszytxj2020@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5月24日10:00—5月29日16:00。青岛市专用通信局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以最后一次发送的报名邮件为准,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得更改。报考人员可登入个人报考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于5月29日17:00前通过电话进行反馈,逾期不反馈视为无异议。
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青岛市专用通信局联系,以免影响正常招聘,若因通讯方式变化联系不上,一切后果自负。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21年青岛市专用通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未向青岛市专用通信局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考试安排
(一)面试
将根据现场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事宜,面试方案将在青岛政务网站(http://www.qingdao.gov.cn)另行发布。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和专业技术实际应用能力等。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二)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通信和设备维护等方面的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核算
面试、笔试成绩按照60%:4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考试总成绩在青岛政务网站(http://www.qingdao.gov.cn)公布。
四、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先进行等额考察。
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聘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理论知识、专业技术能力和学习期间表现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前,通知考察体检人选并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报考人员放弃或因考察体检问题形成空缺的职位,青岛市专用通信局报经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备案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青岛政务网(http://www.qingdao.gov.cn)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青岛市专用通信局及其主管部门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简章、取消或核减计划等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上予以公布。其他信息在青岛政务网站(http://www.qingdao.gov. cn)上予以公布。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毕业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国家规定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
咨询电话:0532-51910203
监督电话:0532-85913687
附件2:2021年青岛市专用通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