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岛胶州市中小学校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公告
为加强名师、名校工程建设,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根据胶州市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选聘骨干教师1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职教师, 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且任教本学科3年以上(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6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符合报考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应聘教师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近5年(2016年6月16日以后,下同)获得区市级及以上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荣誉称号,且近5年获得区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优质课二等奖;②近5年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等教学业务荣誉称号;③近5年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课比赛一等奖;④近3年(2018年6月16日以后,下同)指导学生获得过五大学科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铜牌)及以上或五大学科竞赛省一等奖。
7.具备第6条②、③、④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6月16日以后出生):曾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齐鲁名师名校长,省特级教师,或近3年指导学生获得五大学科竞赛全国决赛一、二等奖(金、银牌)。
8.博士学位获得者、国家公费师范生业绩条件可适当放宽。
9.招聘的骨干教师被认定为我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范围的,可不受岗位限制。
10.胶州市在编教师以及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二、选聘岗位
本次共选聘中小学骨干教师10人,具体学科岗位数量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需求确定。其中选聘的高中骨干教师均为胶州市第二中学、胶州市第四中学教师岗位,初中、小学骨干教师为胶州市主城区教师岗位及上合示范区教师岗位。
三、选聘办法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电子邮箱报名:请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应聘人员从胶州政务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栏下载并如实填写《2021年胶州市中小学校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表》和《2021年胶州市中小学校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信息一览表》,同相关应聘条件佐证材料扫描件打包(文件命名格式:学段学科+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qdjzjtj@163.com。
电子邮箱报名时间: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7月9日。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现场确认通过后方可认为报名有效。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7月10日至7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报名地点: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教师工作科(胶州市福州南路232号)。
现场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应聘人员须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到现场确认。其他特殊情况的,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下载《2021年胶州市中小学校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1)和《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3)应聘人员现场确认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21年胶州市中小学校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表》和《应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符合选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和与学历(学位)证书的记载一致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带公布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请用A4纸)。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选聘采取说课和专业答辩的办法。说课主要测评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专业答辩主要测评综合素质和基本能力等方面。说课成绩和答辩成绩各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成绩相同,按照说课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聘用。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察前需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不合格。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无递补人员的,按学科需求紧缺情况从其他岗位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调动(聘用)手续的,
取消聘用资格。
选聘骨干教师实行最低服务期限制度,聘用后在胶州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六)待遇
聘用胶州教师岗位后,为胶州市在编事业人员。已在原事业单位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被聘用后,需办理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手续,待审批后,享受原已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待遇。
四、选聘纪律
选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选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应聘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请注册健康通行码,保持健康通行码为绿色,健康参加现场报名。
(二)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确诊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以及考察体检前21天内从境外、高风险等级地区回胶州的、参加现场报名前14天内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胶州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察体检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应聘人员,应向胶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治与专家组申报,电话:0532-82200812,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务必前往胶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做核酸检测。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三)所有应聘人员进入现场报名地点必须接受体温测量。现场报名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
(四)请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现场报名。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选聘工作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相关信息均在胶州政务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栏予以公布。
(二)选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选聘后发现应聘人员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选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五)政策咨询电话:0532-58566008
监督电话:0532-82288275 0532-82233800
附件1:2021年胶州市中小学校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2:2021年胶州市中小学校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信息一览表.xls
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