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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胶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才引智双选会及校园招聘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21-06-17      来源:胶州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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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岛胶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才引智双选会及校园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1年青岛胶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优秀人才21名(详见附件1《2021年青岛胶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才引智双选会及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胶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胶州市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12名,现有职工72人。该中心拥有省级计量认定资质和省级艾滋病筛检实验室资质,并建有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两个。
二、招聘条件、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1年青岛胶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才引智双选会及校园招聘主要面向国内(境)外优秀高校毕业生。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胶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初试、复试、现场签约、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预审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填报信息,由工作人员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应聘人员须持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应聘人员应在2021年6月17日9:00-6月28日16:00登陆胶州政务网卫生健康局专页(http://www.jiaozhou.gov.cn/n1822/n2611/n2612/n2615/index.html)“2021年青岛胶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才引智双选会及校园招聘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1.网上填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报、提交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2.线上预审。工作人员通过系统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预审。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6月17日14:00-7月7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预审结果,预审通过后可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3.现场确认。预审通过人员根据招聘安排到招聘现场参加资格确认及初试,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关闭前登陆系统打印准考证,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学历学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在学信网申请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个人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初试
初试以答辩、面谈等方式进行。初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情况等要素。初试在合格分数线以上(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相应计划。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对通过初试的考生,发放《考核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初试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初试时间:2021年7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地点: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楼105会议室。
(三)复试
复试采取考核的方式。考核主要通过结构化面试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复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具体时间以初试现场通知为准)。
(四)现场签约
与通过考核的考生签订《就业意向书》,在考察体检环节发现有不合格情形或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协议自动解除。
(五)考察体检
对通过考核人员,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考核成绩相同,则加试考核。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根据考核成绩进行依次等额递补。整体公示程序启动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胶州政务网卫生健康局专页和胶州卫生健康官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四、有关说明
1.参与应聘人员需加强自我防护,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2.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上岗前应当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及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多元化招聘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5年。
5.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关注胶州政务网卫生健康局专页(http://www.jiaozhou.gov.cn/n1822/n2611/n2612/n2615/index.html)和胶州卫生健康官微面向社会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32-82289055
监督举报电话:0532-82289053 0532-82288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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