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公证处招聘公告
山东省胶州市公证处经山东省司法厅依法批准设立,是胶州市司法局直属的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综合性公证法律服务机构。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公证人员结构,胶州市公证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牌岗位及人数
1、岗位:公证辅助人员(劳务派遣用工)
2、招聘人数:共3人
二、招聘要求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法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4)外勤业务较多,能吃苦耐劳;
(5)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高度的责任心、团队合作的精神;
(6)热爱公证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一定的法律文书起草能力,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有志于长期从事公证行业。
三、薪资待遇
1、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面议。
2、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流程
1、应聘人员请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jzsgzc_yl@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姓名”。
2、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自荐材料、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及其他有关证书(拍照或扫描上传)。
3、根据应聘者提供的简历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后,择优录用。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2209839(臧女士)
邮箱:jzsgzc_yl@163.com
地址:胶州市上海路127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邮编:26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