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关于选聘专职思政课教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上级有关思政课教师建设的文件精神,配齐建强专职思政课教师队伍,面向校内选聘专职思政课教师,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事业编制教职工。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须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政治素质过硬,模范践行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
2.能胜任专职思政课教师的岗位职责和要求。
3.不担任专职辅导员。
(二)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岗位资格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
(三)学术条件:
1.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教育学、政治学、伦理学、中国史、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专业学习背景。
2.具有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能力,具有授课经历,教学效果良好。
3.具备较好的科研创新能力,取得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教研、科研成果。
三、聘任方式
(一)人事关系转入马克思主义学院,参加马克思主义学院岗位聘任。
(二)人事关系保留现所在单位,由学校确定为专职思政课教师。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向人事处提交《校内选聘专职思政课教师申请审核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科以上干部还需组织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代表性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3日前。
(二)综合考察
学校成立“校内选聘专职思政课教师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进行综合考察,包括资格审核、试讲。
试讲范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自然辩证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等课程。
(三)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联系人:人事处岗位聘用与考核科 杨军涛 0532-88956896
人事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