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崔家集镇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11号)和《平度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崔家集镇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391个岗位,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5个,乡村公益性岗位386个。详见崔家集镇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户籍在平度市以内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中的失业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优先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是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认定的相应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满50周岁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作为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本镇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优先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选用。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市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市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市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是指45-65周岁(1957年6月-1977年6月出生)户籍在乡村的人员,出生日期以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岗位管理规定,具有岗位需要的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和不良嗜好;
3.符合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已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名称、数量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1)综合管理协管员5个,人员需求5人。
岗位要求: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适应城市管理工作环境,工作认真负责。
岗位职责:根据崔家集镇工作要求,开展基层管理服务、道路交通协管、治安巡逻协管、公共环境卫生、疫情防控、社工服务、基层公共服务、设备设施维护、社区网格员、基层调解员等工作,以及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待遇:1900元/月(含社保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1)新村文明实践专管员19个,人员需求19人。
岗位要求: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和智能手机操作能力,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原有在岗人员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优先组织上岗)。
岗位职责:负责文明实践站(所)日常运转和活动期间辅助协理工作,负责新村运行、环境卫生保洁、安全应急、卫生防疫、治安联防、矛盾纠纷化解、为民服务代办、公共设施管护等新村工作,服从镇政府统一安排,由各新村统一管理、安排工作。
岗位待遇:基础补贴700元/月+绩效补贴100元/月。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2)村庄(驻地/园区)卫生保洁员280个,人员需求280人。
岗位要求:热爱环境卫生工作,能够吃苦耐劳,具备卫生保洁工作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原有在岗人员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优先组织上岗。
岗位职责:负责辖区内外环境卫生常态化清洁工作,主要包括:辖区保洁,确保村内无死角,无暴露垃圾;道路清洁,道路养护;垃圾处理设施保洁,合理设置垃圾箱,垃圾箱日产日清;村内溪流(水塘)保洁,清除、打捞溪流(水塘)垃圾,清除两岸垃圾堆积物;垃圾清运,清扫场地,做到车走地净;负责卫生防疫工作,主要包括疫情防控,蚊、蝇消杀等相关工作,并能完成辖区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岗位待遇:基础补贴700元/月+绩效补贴100元/月。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3)村级事务协理员87个,人员需求87人。
岗位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了解村庄事务工作业务知识和办事程序,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和电脑。
岗位职责:协助做好与村庄居民利益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优抚救济、低保、助残等村庄事务工作;根据管护巡查制度,填写管护巡查日志,记录巡查时间、所在河湖(段)、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方式、处理时间等,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管护台;日常秸秆禁烧巡查的相关工作;协助村庄配合好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完成村庄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待遇:基础补贴700元/月+绩效补贴100元/月。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市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进行规范上岗。
(一)报名申请
1.城镇公益性岗位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到镇便民服务大厅(地址:平度市崔家集镇振华街79号党委对面)提出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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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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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材料。
2.乡村公益性岗位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人员到所在管区(社区)提出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9日
(2)报名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需持残疾证,填写报名材料。
(二)民主评议
镇政府组织本镇人社、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由社区(村)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分别对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人、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复审公示
社区(村)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其民主评议材料报送镇政府复审。复审通过后,镇政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社区(村)及镇政府公示栏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后,镇政府将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部门审批备案。
(四)聘用
经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等环节后,与城乡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公益性岗位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拟上岗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五)聘用期限
乡村公益性岗位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六、岗位退出
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一)自然退出。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督促退出: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自愿退出岗位的;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负责清退: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七、其他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虚假失实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崔家集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镇便民服务中心 0532-82380585
第一管区 朱海波 17860428918
第二管区 尚鹏军 17685526710
第三管区 刘长善 13606346876
第四管区 高 杨 17866622180
第五管区 王福涛 13156052605
第六管区 李 震 13455211550
第七管区 尚晓飞 15192628938
第八管区 高兵涛 18705427070
第九管区 吴文波 13708962367
第十管区 张效娟 13583281203
第十一管区 李杰 17685526710
第十二管区 张来福 13255321608
附件:崔家集镇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崔家集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