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李园街道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11号)和《平度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李园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348个岗位,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126个,乡村公益性岗位222个。详见李园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户籍在平度市以内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中的失业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优先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是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认定的相应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满50周岁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作为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本街道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优先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选用。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是指45-65周岁(1957年6月-1977年6月出生)户籍在乡村的人员,出生日期以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岗位管理规定,具有岗位需要的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和不良嗜好。
3.符合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4.原有在岗保洁员、护林防火员、扶贫公益岗人员、河湖管护员、校园安全协理员、公路养护员,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优先组织上岗,同等情况下,家庭困难者及拥护支持村庄工作者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已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名称、数量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社区事务协理员126个,人员需求126人。
岗位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和电脑。上岗后,服从街道统一安排。
岗位职责:负责做好居民基础信息采集、政策法规宣传、安全隐患排查、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优抚救济、矛盾纠纷化解、为民服务代办等与居民利益相关的社区事务工作,完成街道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待遇:1900元/月(含社保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1.村级事务协管员198个,人员需求198人。
岗位要求:热爱村庄工作,能够吃苦耐劳,具备干好工作的身体和心理条件。上岗后,服从街道统一安排。
岗位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做好分工区域内的卫生保洁清理、秸秆焚烧、违建巡察、违法种植巡察治理及其他基础性工作;协助做好与村庄居民利益相关的公路养护、河湖管理、安全应急、卫生防疫、治安联防、矛盾纠纷化解、为民服务代办、公共设施管护等村庄事务工作。完成街道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待遇:基础补贴700元/月+绩效补贴100元/月。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2.村级护林防火队员24个,人员需求24人。
岗位要求:男性,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具备护林防火工作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具有护林防火工作经验,原有在岗人员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优先组织上岗。
岗位职责: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及时更新保护好本村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警示牌等;森林防火戒严期,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的管理制度,按时巡逻,及时制止相关违法违规情况;每日巡逻,并在较高处观察本村有无起烟、冒火情况,将事故苗头控制在萌芽;服从街道防火中队的统一管理,完成街道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待遇:基础补贴1300元/月+绩效补贴300元/月。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市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进行规范上岗。
(一)报名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从事城镇、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到李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出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地址:人民路128-2号党群服务中心1楼便民大厅;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电话:88301016。)
(1)报名时间:
城镇公益性岗位: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15日。
乡村公益性岗位: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9日。
(2)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索引、本人单页)、残疾人需持残疾证,填写报名材料。
(二)民主评议
街道组织纪工委、派出所、信访办、人社中心、社会事务办、乡村振兴办等部门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由街道成立评议小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聘用人员。评议时,各评议小组需根据岗位要求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面试测评。城镇公益性岗位评议人员:街道纪工委、人社中心等部门人员参加。乡村公益性岗位评议人员:街道纪工委、相关办所(中心)、管区等人员参加。
(三)复审公示
各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其民主评议材料报送街道复审。复审通过后,街道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街道、各村、居委会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后,街道将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部门审批备案。
(四)聘用
经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等环节后,与城乡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公益性岗位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拟上岗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五)聘用期限
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劳务协议根据需要每年签订一次,到期后根据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六、岗位退出
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一)自然退出。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督促退出: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自愿退出岗位的;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负责清退: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七、其他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虚假失实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李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2-88301016
李园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2日
附件:李园街道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