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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胶州市城市管理协理员公益性岗位聘用550人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2-06-10 来源:胶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胶州市城市管理协理员公益性岗位聘用公告
为促进困难群体就业,落实“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要求,根据《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胶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胶政字〔2022〕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胶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55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聘用城市管理协理员550名,均为城镇公益性岗位。岗位信息详见聘用计划明细表(见附件1)。
二、聘用对象
本次计划主要面对如下群体: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城镇大龄失业人员优先安置,岗位有空余时可安置就业困难人员(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者户籍地镇街人社服务中心认定的相应人员)。
(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申请
1.单位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
2.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
3.享受扶贫公益岗位补贴的;
4.已公示确认的城乡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
5.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聘用岗位条件
1.身心健康,责任心强,具备从事城市管理协助工作的能力;
2.热爱工作,具有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的服务意识;
3.掌握落实城市管理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热心服务群众,积极做好城镇容貌协助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
四、聘用岗位职责
1.对辖区内实行动态巡查工作,劝阻和制止所发现的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时,及时向辖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报告,并协助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
2.对城镇规划区内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进行劝导与摆放工作;
3.协助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主动参与并动员群众和社会单位开展城市环境整治工作和公益活动;
4.按照各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要求做好其他和城市管理相关的工作。
五、聘用程序
(一)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6月16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外地户籍的,另需提供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
4.其他: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发放资格评审通知书。
(二)资格评审和民主评议
1.评审时间:2022年6月17日08:30—17:30。
2.评审地点:各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地址及咨询电话详见资格评审通知书)
3.评审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资格评审通知书。
4.其他:请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早上08:30前到达指定位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公示
各镇(街道)对拟上岗人员审核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在“胶州政务网”等平台公示,用岗单位同步在本单位范围内张贴布告公示,公示期均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安排岗前培训、组织上岗。
(五)岗前培训
经过审批公示后,安排岗前培训,提升履行岗位的能力,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签订协议
经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设置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对上岗人员是否满足岗位条件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签订劳务协议。
六、补贴标准
上岗人员岗位补贴标准为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022年每人每月岗位补贴标准为1900元(含社保个人缴费部分),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七、其他事项
1.公开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查实后,取消违反纪律的申请人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3.资格审查贯穿安置工作始终,审核发现申请人不符合安置条件的,终止安置程序。
4.各镇街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原则上招聘计划数进行微调。
5.其他事宜按照《胶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胶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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