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2023年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报考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有关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21日(周五)早7:15分
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5号府新大厦院门口
三、体检须知:
1、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到指定地点集合。体检费用366.2元,由体检人员承担。
2、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3、集合时体检人员自觉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并交引导员保管。体检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4、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6、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咨询电话:0532-85763134
监督电话:0532-85911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