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岚山区公开招聘护理、影像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岚山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18名、影像人员2名,由岚山区兴岚劳务派遣服务中心派遣至岚山区人民医院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3、护理人员要求护理专业,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影像人员要求影像相关专业;
4、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1日至6月1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2、报名地点:岚山区兴岚劳务派遣服务中心(日照市岚山区明珠路北首岚山人力资源市场二楼人力资源招聘服大厅)。
3、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①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所需表格从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行下载,认真填报信息后用A4纸打印并粘贴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②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二代身份证、护理专业的护士执业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本人简历、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
4、报名人数须达到计划聘用人数的2倍,否则核减聘用计划。
5、收费标准:考务费40元。
(二)资格审查
现场对报考人员资格和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报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6月16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 分,笔试成绩按 50%计入总分,笔试成绩在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 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 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果考试总成绩相同,则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一经查实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三、聘用和管理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岚山区兴岚劳务派遣服务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实行兴岚劳务派遣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双重管理,区人民医院负责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有关事宜请登录:
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srs.gov.cn)查询。
联系电话:0633-2616759,2937373。
日照市岚山区兴岚劳务派遣服务中心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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