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2018年市属事业单位面向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兴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为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加快建设美丽富饶、生态宜居、充满活力的现代化海滨城市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我市定于2018年继续组织实施市属事业单位面向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引进人才“专项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数量
(一)引进范围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见附件1)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世界排名前500名的海外高校(以ARWU、USnews、QS、THE最近一次公布的排名为准)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须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3.全日制本科生: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引进数量:50名左右。具体引进计划岗位汇总表见附件2。
博士研究生根据报名及面试考察情况择优选聘,可单独调剂编制,相应追加用编进人计划。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品学兼优,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为26周岁以下(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7.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已参加工作的人员报名须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同意报名意见。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已在日照市参加工作的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控制总量内的工作人员;与市、区(县)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9:00- 5月11日17:00
查询时间:2018年5月7日11:00-5月12日17:00
报名网站:日照党建网或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rzhrss.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单位初审:引进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可于2018年5月7日11:00-5月12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自动生成的《日照市2018年市属事业单位面向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引进人才“专项计划”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打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报名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根据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和招引单位情况分组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按职位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市里统一组成考察组,到引进人选所在高校(单位)开展考察,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引进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日照党建网、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程序签订就业协议,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毕业生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取消或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管理使用
1.进院管理。引进的人才与引进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日照市人才创新发展院统一管理。
2.试用期管理。引进的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聘用。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正科级、副科级工资待遇;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3.挂职锻炼。引进的人才先安排到省级以上园区、综合经济部门、重点项目推进一线或乡镇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2年。
4.后续管理。引进的人才,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管理,挂职期满,考核表现优秀的,经推荐可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在领导职数空缺范围内优先落实正科级、副科级职务,工作满3年、具备条件的可优先调任到公务员岗位(或参照管理岗位)。
九、政策措施
1.补贴补助。按照日照市人才引进政策相关标准享受补助,引进的博士研究生3年内由市财政每月发放3000元生活补贴,500元房租(社保)补贴,在日照工作满五年首次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调任到公务员岗位(含参照管理岗位)的,不再享受上述补贴。
2. 随迁配偶。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的随迁配偶需要安置的,由引进单位协助、个人联系等方式进行。原没有工作的,组织人社部门和引进单位优先推荐工作。
3. 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同级教育部门优先予以落实。
4. 档案管理。进院管理期间,档案由日照市人才创新发展院统一管理;管理期满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
报考人员在引进期间,请及时登录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引进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 0633-8781186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33-886622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日照市人事考试中心 0633-8777835
附件2.日照市2018年市属事业单位面向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岗位汇总表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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